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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来源:办公室????作者:????日期:2017-06-15

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 明

  跨入21世纪,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经济结构的调整期和经济体制的完善期,经济的持续增长更加注重质与量的统一,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共同进步,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未来5至15年,是安乡县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抓住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时期,安乡县经济发展将进入快车道,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安乡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妥善处理安乡县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重大关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一章 规划修编必要性


  第一节规划背景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为缓解土地需求压力奠定重要基础。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有利于协调区域间、城乡间、人与土地间的关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经济增长对土地的压力。

二、国家宏观经济由复苏趋向繁荣

  从2002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宏观经济进入了由复苏趋向繁荣的过渡阶段,土地政策作为一种调控手段参与宏观调控也日益被提到重要日程。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一些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并由此造成主要原材料、能源、运输等“瓶颈”约束加剧和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等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热点问题;特别是关系人们生活的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带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而从惯用的调控手段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目前正在面临转型,在反经济周期调控中将不再担纲主力,特别是对于缺乏价格弹性的粮食,货币与财政手段本身的调控作用就很有限。因此,在这种宏观背景下,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就必然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而且在功能职责逐渐明确。针对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普遍存在的耕地供给不足,各类开发区、园区超出国民经济运行需求,城市结构供需矛盾尖锐和结构不合理,以及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热点给土地调控带来的挑战。当前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是:① 继续实施积极的耕地保护政策,缩小征地范围,对于土地批准不合法、不合理、圈而不用的开发园区坚决清理,恢复耕种,对与耕地保护相悖的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坚决制止;② 针对具体行业过热问题,在批地供地上实行限制政策,对房地产供地应注意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优化供地结构,增加对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供给;③ 继续实行城市集中统一的供地政策,扩大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快推进市地整理,优化供地结构,增加公共利益用地供给;④ 增加建设项目预审的产业需求评价,主动介入事前调控;⑤ 建立和实行控制土地的快速反应机制,全国各地应建立土地供应、市场价格走势的统计快报与即时分析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科学调控措施体系。而这些宏观调控的重点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实现,为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安乡县国民经济发展背景

㈠国民经济发展战略

  “十一五”时期,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思路是实施“工业强县、协调发展、开放带动、科教兴县战略”,把安乡建设成为小康安乡、平安安乡、生态安乡、和谐安乡。

  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强县”战略:始终把发展工业放在主导地位,快速提高工业经济总量。“协调发展”战略:在突出工业主导地位的同时,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兼顾社会事业的发展,更加注重稳定、和谐社会建设;“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形成和完善“五大”体系,即社会保障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放带动”战略:“十一五”期间,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首选战略,抓住一切机遇,搞好对外宣传,大力招商引资,切实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教兴县”战略:加大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的普及和转化力度,加大科技兴农的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事业的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到2020年安乡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要达到60%以上。

㈡产业布局战略

  “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常岳”高速的建成,安乡县将以壮大产业发展实力为核心,优化产业布局,集中力量规划建设工业园和高速沿线产业。

  ⑴ 工业布局

  加快工业发展、壮大工业总量、提升工业质量,工业建设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骨干项目和企业为支撑,以承接珠三角转移产业和对接“长株潭”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创新招商方式为基本途径,形成具有县域区位特点和比较优势的工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要形成4个产值过10亿元的产业、形成10个产值过5亿元的产业、20个产值过2亿元的产业,使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60家(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家),实现3家企业上市。

  ① 重点建设工业园区

  形成以县域工业园区为骨干,以乡镇工业小区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产业带动明显的园区经济布局。坚持“产业立园、特色立园”的发展方向,科学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引导园区“确定主题,突出产业,形成特色”。加强产业入园评审,促进园区产业集聚和要素优化。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实体经营、多元投入”的运作机制,进一步理顺财政体制,保障园区建设顺利进行。一是抓住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园区基础建设的机遇,做好融资争取工作,加快基础建设和产业引进,招商环境和产业集聚能力全面提升。同时,按照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市场运作的要求,加快园区内各项综合服务功能开发,形成以行政、商住、酒店和相关服务机构为重点,基础设施和景观建设配套,集约程度较高的综合服务区。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向工业园区集中,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财税上缴、土地利用、项目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促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三是在继续巩固发展现有产业的同时,充分发挥全县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通过3-5年的建设,逐步形成具有较大优势的加工工业。四是继续坚持工业小区与市场建设、城镇建设相结合,加快重要城镇如大鲸港等城镇工业小区的建设和发展,为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提供产业支持。

  ② 工业主导产业

  重点抓好七大优势产业的发展,主要布局在工业园内。

  机械(电子)制造业。进一步壮大凯斯机械为龙头的机械制造业,争取凯斯机械上市,并新建5家高科技电子企业。

  棉麻纺织业。巩固现有生产加工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引进先进加工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工深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造纸业。一手抓现有企业的扩张和提升,特别要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生产;一手抓集中制浆,搞好产业资源重组,实现造纸产业的联合,把造纸业建成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并争取一家企业上市。

  生物制药业。在加快现有3家制药企业发展的同时,加快引进生物制药企业入园的力度,争取一家公司上市,作大做强制药业。

  化学工业。提高科技含量,加大技改投入,拓宽经营领域,促进化工企业的改造升级。在巩固壮大金大地、神农、新阳橡胶等企业的同时,再引进2-5家较大规模的化工企业。

  食品加工业。进一步扩大融资力度并引进合作伙伴,做大现有食品加工业,同时也要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争取新建2-5家食品加工企业,逐步把食品加工建设成为全县的特色产业。

  饲料加工业。充分利用全县丰富的水产品资源,以现有企业为依托,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延长产业链。

  ⑵ 旅游业布局

  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注重特色、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知名旅游景区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提高服务质量和产业效益。充分利用全县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开发子旅游资源,努力把安乡县建成长江三峡旅游带和常德花园城市之间的一个旅游连接点。

  重点支持建设四大休闲旅游板块,一是以县城为中心的购物、宾馆、餐饮、休闲服务区,同时建好革命烈士颜昌颐纪念馆、范忠淹读书台等景点;二是以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为中心的宗教朝拜、森林运动游憩服务区,开发一批有价值的旅游产品,如忠济祠、刘弘墓、南禅寺、观景楼、东湖坳等,不断提升黄山头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三是进一步发掘汤家岗、白家岗、划城岗等古文化遗址,打造安乡古文化遗址景点旅游品牌;四是以珊珀湖为中心的垂钓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区,同时开发花鼓潭、太平湖等乡村农家乐景点,打造安乡湖乡生态农业旅游品牌。通过市场运作和招商开发,进一步提升景区公用设施和景点建设,重点抓好黄山头森林公园、珊珀湖垂钓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区的整体规划和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

  ⑶ 商贸布局

  积极发展区域性商贸平台,努力提升县域商贸特色,促进传统商贸向现代商贸转变,逐步建立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升级要求,体现融城战略功能的商贸流通体系。一是发展现代物流。全县地处“常岳”经济走廊的中心,具有布局大市场、发展大流通的空间条件。利用“常岳”高速、石长铁路的大交通、大流通优势,加快发展区域性商贸中心和现代物流网络是有所作为的。

  一是重点支持在县域城关镇地域建设能辐射湘西北地区的现代物流中心,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实现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市场规范化、产品品牌化、配送电子化。二是整合网点资源;引导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加快发展连锁超市和品牌专卖,支持县城中心广场等标志性商业中心建设。在大鲸港镇和官陵湖区域有规划地做好商业区域布局与建设,使之成为城关镇的现代物流中心的辅助基地;在黄山头镇和三岔河镇大力发展边贸经济,在现有商业布局的基础上,逐步提升边贸市场的规模、品位和整体实力。规范发展农村市场,取缔马路市场,严格控制乡村墟场发展。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逐步形成以县城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规划和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市场改善交易环境,扩大交易规模,发展批发贸易,形成跨乡镇、辐射邻近县市的中心市场格局。

  ⑷ 农业产业布局

  以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主要途径,以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投入为重要支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提升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品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增强农产品在“常岳”经济走廊和全省的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布局。进一步发展粮食、棉花、油料、鲜鱼、生猪、水果等传统优势资源产品的加工和深加工,消化地方资源;依托本县资源,大力发展家禽加工业、蔬菜加工业、珍珠加工业、饲料加工业,主要布局在工业园内,逐步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转变。

  传统优势农产品的布局。发展优质抗虫棉、优质稻、双低高产油菜和优质水果,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在50万亩、棉花面积35万亩、油菜面积45万亩以上,主要布局在安造大垸、安保大垸。大力发展速生高效杨树,发展杨树产业,主要布局在河滩地及澧水、松滋河、藕池河、虎度河等河流两岸。大力发展蔬菜产业,逐步建立一批万亩蔬菜乡镇,主要布局在县城周边乡镇,如大鲸港镇、安障乡等乡镇。大力发展高效水产品,争取高效水产养殖水面扩大到30万亩以上,其中珍珠面积稳定在12万亩,主要布局在珊珀湖、安丰乡、安福乡、安障乡、深柳镇、安昌乡、安凝乡等乡镇。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安乡县《上轮规划》的实施,对全县的土地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保证了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镇建设的正常用地需求;避免了盲目用地,乱占耕地的现象,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优化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实施过程中提高了干群节约用地、依法用地意识,加强了对土地的微观管理和宏观调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加强了耕地保护力度;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合理开发整理土地,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耕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环境建设力度,改善了生态环境;扩大了规划的影响,提高了公众的参与程度。

  规划实施期间为全县提供了153.86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用地指标;通过实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保证了基本农田的数量及质量,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作出了贡献;累计退耕还林7.6867公顷、退耕还水171.0014公顷,不仅符合国家的政策,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土地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密度由1997年的2.0236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4.3799万元/公顷、分别比常德市多0.544万元/公顷和0.8935万元/公顷,土地垦殖率由1997年的39.41%提高到2005年的42.25%、分别比常德市多15.36%和16.97%。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1、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乡镇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解欠合理、要求调整用地布局的情况较多等方面,随着安乡县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上轮规划已有阻碍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及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之势,特别是上轮规划的规划理念、建设用地布局(尤其是县城及重点建制镇、工业园、中心居民点等)及规划控制指标已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县域经济的宏观指导作用,必须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乡县上轮规划已不适应人们对高品质生活追求的需要,要求对上轮规划做适当的调整。

  3、上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它本身也要求进一步完善,使其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与背景、安乡县“工业强县、协调发展、开放带动、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土地利用问题突出(主要包括耕地数量逐步减少、经济发展与土地保护的矛盾突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等方面)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

  总之,为了适应安乡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充分协调土地利用与人口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各行各业发展的必要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对安乡县上轮规划进行科学的修编。

  第二章 规划简要工作过程


  第一节前期工作阶段

  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已完成前期工作(包括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四查清、四对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专题研究等)和规划大纲,其简要过程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6.1-2006.6)

㈠组织准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的工作,应有强有力的领导支持与保障。为此县政府成立了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单位一把手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县国土局主管局长任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落实经费及规划修编工作的实施。

㈡技术准备

  一是对参与修编的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对各乡镇的规划修编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发放了相关调查表格和图件。二是聘请了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作为此项工作的技术单位指导全县的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

㈢资料准备

  主要有图件资料、数据资料、文字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图件资料主要是更新到2005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轮规划图及相关部门项目规划布局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矿产资源规划图等。数据资料主要是土地利用数据库数据、土地利用变更上报数据、统计年鉴、相关部门规划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主要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关县直部门“十一五”规划材料及相关材料、上轮规划材料、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矿产资源规划、1997-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上一级部门相关规划等。

㈣资金准备

  本项工作的经费已由领导小组筹措到位,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调查分析阶段(2006.7-2006.8)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内容的通知》、《关于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程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安乡县实际,进行了两方面的实地调查。一是部门调研,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及技术单位在2006年多次对县直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不仅收集了相关资料,而且还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他们对相关专题研究的意见,并落实了部门用地项目及用地规模、县城规划控制区范围(含工业园控制区范围)、城镇规模及布局基本思路、耕地及基本农田调整基本思路、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等。二是乡镇调研,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与技术单位于2006年7月份分三组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详细的调研,不仅收集了相关资料(含动员大会发放的调查表格),并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村干部及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意见,落实了乡镇重大用地项目及规模、城镇用地规模及范围、中心居民点建设规模及范围、耕地占用及补充基本思路等。部门及乡镇调研为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为规划的科学性提供了基础。

三、专题研究阶段(2006.9-2007.9)

  根据安乡县的实际情况,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确定了《安乡县城镇规模与布局研究》、《安乡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安乡县农村居民点布局研究》、《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安乡县人口与土地需求预测研究》、《安乡县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等6个专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安乡县专题研究综合报告》,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领导与专家、同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于2007年9月12日通过常德市土地规划修编办公室组织的审查验收。


  第二节规划大纲编制阶段 一、规划大纲方案编制阶段(2007.10-2007.11)

  技术单位根据规划修编相关文件精神和调查资料拟定规划大纲文本和说明编写提纲,经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充分讨论修改后,确定规划大纲方案。

二、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07.12-2008.3)

  规划大纲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转入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08年1月完成《规划大纲》文本和说明的草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于2008年3月形成《规划大纲》文本和说明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大纲审查及修改完善阶段(2008.4-2008.8)

  规划大纲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技术单位根据征求的意见对规划大纲文本和说明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技术单位根据论证和审查意见,进一步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大纲送审稿,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呈报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和常德市土地规划修编办公室。于2008年4月16日通过了常德市土地规划修编办公室的审查验收,2008年5-8月安乡县土地规划修编办公室根据审查验收的意见对规划大纲进行了相关的修改调整。


  第三节规划编制与审查阶段 一、补充调查阶段(2008.9-2008.12)

  由于本轮规划修编从专题调研至编制规划文本的时间跨度较长,安乡县的国民经济发展思路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确保所收集资料的现势性,对与规划密切相关的现状资料及规划资料进行了补充收集和调查。

二、规划编制阶段(2009.1-2009.9)

  在规划方案形成的基础上,2009年7月形成《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初稿,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后于2009年9月形成《规划成果》的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审查阶段(2009.11)

  安乡县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于2009年11月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对规划成果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规划修编技术人员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再次对《规划成果》进行了综合修改和完善。2009年11月下旬将规划成果上报常德市土地规划修编办公室。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的说明


  第一节耕地保护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和十分宝贵的财富。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经济快速发展,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随之出现,耕地、粮食、人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安乡是国家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基本农田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要为全县的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更要为全省甚至全国的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为此必须把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提到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加以突出。


  第二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需要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加强对土地的利用,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后备土地资源的相对欠缺,要求在加大开发力度的同时坚持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农建设将会占用大量耕地,为保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同时为了促进全县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首先利用在“四查清、四对照”工作中查清的存量建设用地。


  第三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是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国家进行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能够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符合国家提出的“五个统筹”中的“城乡统筹发展”和“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需要

  环境保护和改善问题是社会发展中必须重视的问题,一方面环境的保护保障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体现了以人为本,产生的社会效益不可估量。另一方面,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要求,也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千万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一时的快速发展,为了实现安乡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安乡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的说明


  第一节战略思路与战略重点

  面对安乡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形势、任务及其对土地资源利用的总体要求,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根本指导方针,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期间土地利用要突出贯彻以下战略重点。

一、严格保护耕地

  始终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重要任务,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正确处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坚持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要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完善基础设施,以建设促保护;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要求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达到规划目标。

二、重点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及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严格控制、科学指导城乡建设用地的人均用地水平,严格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控制征地规模。建设用地总量的扩大与布局,既要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相适应,又要反映效益提高、技术进步的趋势。

三、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

  坚持集约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充分挖掘已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和对工矿废弃土地的复垦,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为了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在本轮规划期内要优先利用在“四查清四对照”工作中查清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新增量,规划人均城镇用地将减少;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全县农用地的利用效率,使其生产水平逐步逼近该区域的理论生产水平。

四、统筹区域及城乡各业各类用地

  实行土地利用合理分工,确定发展重点与方向;土地利用应有利于城乡总体功能发挥与目标的实现,必须从区域发展、城乡协调的角度,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出发,在保持耕地总量稳步增加的前提下,协调各业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业强县、协调发展、开放带动、科教兴县”四大战略思路,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优化土地时空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目标定位的理由与依据

  ⑴国家相关的文件、政策及法律、法规;

  ⑵相关规划:《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乡县相关部门“十一五”规划;

  ⑶安乡县本轮规划前期工作的研究结论,安乡土地利用现状、本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等。



  第五章 土地需求量预测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预测 一、人口预测

  ㈠总人口预测

  采用国家通用的计生系统的人口测算数据处理系统进行测算。

  测算公式

  式中:    t年婴儿生育数

  β(t)  t年所有育龄妇女年内平均每人生育胎数

  ki(t)   t年i年龄组女性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hi(t)   t年i年龄组生育模式函数

  xi(t)   t年i年龄组人口增长数

  根据测算公式进行测算,安乡县2010年、2020年总人口分别为59.0783万人、60.7753万人。同时结合全县人口的合理流动情况,确定2010年、2020年各乡镇的总人口数。

  表5-1 安乡县乡镇人口测算表

 


  表5-1 安乡县乡镇人口测算表

乡镇

2005年(人)

2010年(人)

2020年(人)

深柳镇

113821

160909

168016

大鲸港镇

13911

14333

18522

黄山头镇

40858

42519

46967

三岔河镇

27777

28020

30994

下渔口镇

38886

39067

43390

陈家嘴镇

24268

24505

27079

官垱镇

22691

22780

25319

焦圻镇

21642

21709

24149

安宏乡

20958

16020

14916

安昌乡

24124

18534

17167

安生乡

20957

17319

15915

安全乡

31821

28347

26068

安障乡

23157

21052

24774

安福乡

26955

23408

22073

安凝乡

25057

21481

18524

安丰乡

34231

29794

27942

安裕乡

25878

22815

20968

安康乡

26410

22855

20914

安德乡

19241

15226

14056

合计

582283

590783

607753

  ㈡城镇人口预测

  ——趋势外推法

  测算公式:

  式中: R0— 基期年城镇人口规模

  K— 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

  t— 规划期限

  R— 规划年城镇人口规模

  安乡县2005年实际城镇人口为20.0888人,1999-2005年全县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为5.58%,其中2002-2005年的年均增长率为4.89%,可见全县的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呈下降趋势。《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全面小康规划,规划“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达11%以上,城镇人口也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当城镇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后,随着城镇人口基数的逐步增大,即使下一年度城镇人口总增长数与上一年度相同,但其年均增长率反而呈下降趋势,因而预测2006-2010年全县城镇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为3.80%,2011-2020年全县城镇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为2.50%。

  则2010年、2020年全县城镇人口分别约为24.6295万人、30.4148万人。

  ——非农城镇人口倍数法

  城镇人口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非农业人口和居住在城镇其收入的50%来源于非农业收入的那部分农业人口(农村户籍城镇人口),因而城镇化水平可分为非农城镇化水平和实际城镇化水平。有学者(舒长根等,2003年)通过研究,认为城镇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间联系紧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倍数关系,即

  实际城镇人口   = 非农业人口×倍数


  表5-2 安乡县城镇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对比表

类 别

1999

(万人)

2001

(万人)

2002

(万人)

2003

(万人)

2004

(万人)

2005

(万人)

实际城镇人口①

14.50

16.76

17.41

17.90

18.80

20.09

非农业人口②

12.03

12.58

12.79

13.08

13.35

14.15

①/②

1.20

1.33

1.36

1.30

1.41

1.42

  注:数据来源于《安乡统计年鉴》和《湖南统计年鉴》

  从上表可知,1999-2005年全县非农人口年增长率为2.74%,随着国民经济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其非农人口年均增长率将呈上升趋势,确定2006-2020年年均增长率为3%;而1999-2005年实际城镇人口与非农人口的比例为1.20-1.42,我们预测规划目标年两者的比例为1.30。运用自然增长法测算2010年、2020年全县的非农业人口分别为13.32万人、15.9万人,则2010年、2020年全县的实际城镇人口分别约为17.316万人、20.6364万人。

  ——城镇人口规模

  表5-3 安乡县城镇人口测算结果表

预 测 方 法

2010年

(万人)

2020年

(万人)

趋势外推法

24.6295

30.4148

非农城镇人口倍数法

17.316

20.6364

本轮规划采用

20.9728

25.5256

  综合上述城镇人口测算方法的结果,规划2010年、2020年安乡县实际城镇总人口分别为20.9728万人、25.5256万人,城镇化水平分别为35.50%、42.00%。

  各建制镇城镇人口如下表:

  表5-4 安乡县建制镇城镇人口预测表

序号

乡镇

2010年(人)

2020年(人)

1

县城

146235

186006

2

大鲸港镇

13849

16157

3

黄山头镇

18765

19528

4

三岔河镇

7985

8713

5

下渔口镇

9026

9890

6

陈家嘴镇

9020

10919

7

官垱镇

10365

11038

8

焦圻镇

7536

8446

9

安德乡

796

716

合计

209728

255256

二、GDP预测

  安乡县2005年GDP为476050万元,规划2020年GDP采用年平均增长率法进行预测。根据安乡县2000-2005年GDP增长速度,预计2006-2020年GDP年均增长率为10.00%,按此增长率预测安乡县2010年、2020年GDP分别为76.67亿元、198.98亿元。


  第二节建设用地预测 一、城镇用地

  根据《城镇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结合各乡镇的人均耕地数量,县城2010年、2020年的人均城镇用地分别为82.80平方米、91.40平方米。

  采用定额指标法进行估算,测算公式:

  

  式中:μ— 规划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

  P — 规划期城镇人口(万人)

  A — 规划期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

  表5-5 安乡县城镇用地预测表

序号

乡镇

2010年(公顷)

2020年(公顷)

1

县城

1210.51

1700.00

2

大鲸港镇

114.64

147.67

3

黄山头镇

87.08

90.40

4

三岔河镇

32.44

35.14

5

下渔口镇

49.96

52.39

6

陈家嘴镇

47.18

49.50

7

官垱镇

35.30

37.25

8

焦圻镇

34.22

35.87

9

安德乡

6.45

6.45

合计

1503.44

2007.00

  根据预测安乡县2010年、2020年的城镇总用地分别为1503.44公顷、2007.00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通过对安乡县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新增量和减少量两个方面的平衡分析来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预测公式:

  规划目标年用地规模=现有规模+新增用地规模-腾地规模

㈠新增用地规模

  根据抽样调查资料分析,1997-2005年间安乡县农民建房率约为6.50%,考虑到现有农民住房多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左右修建,而农村房屋的修建周期一般为15-20年左右,因而规划期内将会出现居民点建房的高峰期,预计在2006-2020年内农民平均建房率约为8.10%。

预测公式:

  S1= Pt×M× Vt

  式中,S1-农民新建房用地面积

  Pt-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

  Vt-规划目标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指标

  M-规划期内新建住宅的农民的比重(农民建房率)。

  对于农民新建房用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规划期内农民新建房人均用地严格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根据预测公式规划期内安乡县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为428.49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用地10.50公顷,2011-2020年新增用地417.99公顷。

㈡腾地规模

  规划期内,农村建设用地缩减用地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农民新建房可缩减用地;二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人口转变成城镇人口并拆除原有房屋可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

①农民新建房而缩减的用地

  农民新建房可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新建房人口在建房前后用地面积之差。

  计算公式:S2= Pt×M×V0-S1

  式中:Pt、M含义同前

  S2-农民新建房腾地面积

  V0-目前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由此可计算出安乡县2006-2020年农民新建房可腾地26.83公顷。其中2006-2010年可腾地0.66公顷,2011-2020年可腾地26.17公顷。

②城镇化水平提高而缩减的用地

  因城镇化水平提高而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是因为人口进入城镇后原有农村房屋拆除而腾出土地。根据《安乡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本规划预测结果,县域2010年和2020年农村人口分别为38.1055万人、35.2497万人,较2005年分别减少4.854万人、7.7098万人,亦即在2020年之前将有7.7098万农村人口城镇化,理论上这部分城镇化的农村人口的原有宅基地应全部腾出,但是由于进城农民出于对社会保障风险、收入波动等的预期及落叶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相关管理措施的不配套,相当一部分迁居城镇人口原有房屋并不会拆除。根据典型调查,目前迁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村人口中,拆除房屋的人口比重仅为15.26%,规划期内,将加大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力度,预期拆房率将会逐步有所上升,据此预计安乡县2006-2020年拆房率将提高到42%以上。

  计算公式:

  S3=(P0-Pt)×V0×N

  式中:S3-腾出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P0-规划基期年农村人口

  Pt-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

  V0-目前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N-迁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村人口中拆除现有房屋人口的比重

  由此可知,安乡县2006-2020年因城镇化水平提高可腾地516.28公顷,其中2006-2010年和2011-2020年可腾地规模分别为48.05公顷和468.23公顷。

㈢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由公式“规划目标年用地规模=现有规模+新增用地规模-腾地规模”可计算出安乡县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规模分别为6809.49公顷、6733.08公顷。

三、其他独立建设及采矿用地

  根据部门专项规划及《安乡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安乡县电力发展“十一·五”规划》、《安乡县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结合全县独立工矿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该用地的预测。

  预测公式:

  式中: SDL— 预测期新增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公顷)

  Si— 第i个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

  Qi— 第i个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

  根据公式,规划期内新增能确定具体位置的独立工矿及其它用地88.17公顷;同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初步设想,拟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独立工矿及其它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规模111.48公顷(不能确定具体位置),则规划期新增独立工矿及其它用地199.65公顷。

四、交通运输用地


测算公式:

式中:  SGL:测算期交通用地面积

PGi:第i级公路里程

AGi:第i级公路宽度

  规划期内交通用地测算中只有公路及大桥建设(只有引桥需占用土地)需占用土地,则公路与大桥用地测算都可采用公路长度与宽度的乘积进行测算,而宽度包括路基、路沟和护路林用地。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并结合安乡县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则2006-020年全县需交通用地为597.7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02.96公顷。


表5-6 安乡县(2006—2020)交通项目用地规划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起始点

建设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其中耕地

(公顷)

1

常岳铁路

/

新建

30.00

27.00

2

常岳高速公路

三岔河一下渔口

新建

195.80

177.60

3

太慈高速

/

新建

128.00

115.20

4

安乡大杨树大桥

安昌垸一安造垸

新建

4.50

4.05

5

安乡官垱大桥

官垱一安生

新建

5.50

4.95

6

安乡张九台大桥

安凝一安丰

新建

5.50

3.20

7

安乡马坡湖大桥

黄山头一焦圻

新建

4.50

3.10

8

安乡友谊大桥

紫金渡一团山

新建

5.50

4.95

9

夹夹大桥

/

新建

4.50

4.05

10

省道S302改造

紫金渡一夹夹

改建

20.17

16.45

11

省道S306改线

城关一官陵湖

新建

16.20

15.00

12

长岭洲深水码头

城关长岭洲。

新建

13.00

0.00

13

安乡大鲸港码头

大鲸港

新建

1.20

0.00

14

安乡虎山码头

黄山头虎山

新建

1.20

0.00

15

荆八线

八百弓—荆江南堤

拓宽

12.84

11.56

16

理七线

理当垱—安裕七家村

拓宽

17.40

15.66

17

军红线

汉寿军山铺—安全红卫闸

拓宽

12.90

11.61

18

乡级公路

新建、改造、拓宽

113.98

84.58


19

危桥改造14座

5.07

4.00



合计

597.76

502.96



五、水利设施用地

  安乡属典型的湖区,尽管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水患的威胁有所减轻,但依然存在,且安乡也是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为此,全县的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渠堤工程用地、水患安全转移路工程用地、灭螺池工程用地、改水工程用地等四大部分。

  ——渠堤工程用地测算

  测算公式:


式中

     SQT   ——渠堤工程用地面积

           LI ——第i条渠堤的长度

           MI——第i条渠堤的宽度

           Ai——第i条渠堤工程用地面积(指渠堤系统上的建筑物用地总面积)

  根据测算,安乡县新增渠堤工程用地252.7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46.8公顷。

  ——血吸虫病防治(灭螺池)工程用地测算

  测算公式:

  式中:Q----灭螺池总用地

         ai---第i条灭螺池的长度

        bi---第i条灭螺池的宽度

  通过测算,全县新增灭螺池工程用地6公顷,其中占用的全部是耕地。

  ——水患安全转移路工程用地测算

  测算公式:

  式中:S----安全转移路工程总用地

         Ai---第i条安全转移路的长度

        Bi---第i条安全转移路的宽度

  通过测算,全县新增水患安全转移路工程总用地16公顷,占用的全部是耕地。

  ——改水工程用地测算

  测算公式:

  式中:M---改水工程总用地

         n---改水工程的个数

        r---每个改水工程的用地标准

  通过测算,全县新增改水工程总用地86.30公顷,占用耕地48.82公顷。

  综上所述,全县在2006--2020年新增水利设施用地361.0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17.62公顷。

  表5-7 安乡县(2006—2020)水利项目用地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占地

面积

(公顷)

其中

耕地

(公顷)

备注

合计

361.01

317.62





l

黄家台吹填

安丰

5.O0

5.00



2

黄沙湾灭螺池

安丰

0.70

0.70



3

下码头压台

安裕

2.50

2.50



4

赵家湖电排灭螺池

安裕

0.60

O.60



5

虾扒垴压台

安康

2.10

2.10



6

东河压台

下渔口

3.50

3.50



7

六角尾电排灭螺池

下渔口

0.60

O.60



8

同兴电排灭螺池

下渔口

O.70

O.70



9

仁寿吹填

陈家嘴

3.10

3.10



10

上游闸灭螺池

陈家嘴

0.70

O.70



11

曹家洲电排灭螺池

陈家嘴

0.70

O.70



12

沈家沟低闸灭螺池

陈家嘴

0.70

0.70



13

西河电排灭螺池

安德

O.60

0.60



14

四分闸灭螺池

安德

0.70

0.70



15

南干堤填塘

深柳镇

8.00

8.00



16

毛家剅填塘

安全

5.30

5.30



17

陈田填塘

安全

4.70

4.70



18

蔡浦溪填塘

黄山

5.70

5.70



19

安造垸大堤达标

城关镇

23.O0

23.00



20

城防圈建设

安造垸

13.80

13.80



21

大鲸港机械压浸

安造垸

4.O0

4.00



22

西里街吹填

深柳镇

4.00

4.00



23

周家小垸吹填

深柳镇

3.70

3.70



24

白家岗水管改建

黄山头

1.00

1.00



25

志中闸改建

安全乡

1.10

1.00



26

长岭洲大电排改建

城关镇

1.50

1.50



27

马坡隔离沟

黄山头

2.00

2.00



28

八亩当吹填

安福

5.20

5.20



29

保凝湖吹填

安凝

3.70

3.70



30

大堤达标

安福

2.90

2.90



31

同福水管改建

安福

O.40

O.40



32

青龙窖闸改建

焦圻

0.40

0.40



33

东保低闸改建

安福

0.40

0.40



34

小望角闸改建

安凝

0.40

0.40



35

保凝湖闸改建

安凝

0.30

O.30



36

大罗闸改建

安福

O.30

0.30



37

新码头闸改建

焦圻

0.40

0.40



38

老剅口电排

安宏

0.90

0.90



39

长丰闸

安昌

0.70

O.70



40

双福闸

安昌

0.70

0.70



4l

生昌界闸

安生

0.70

O.70



42

唐家铺低闸改建

安宏

l.00

1.00



43

西李家电排改建

安宏

1.00

1.00



44

沙咀低水闸

三岔河

O.80

O.80



45

天举堂吹填

三岔河

3.30

3.30



46

潘田吹填

安宏

3.70

3.70



47

官堰吹填

安生

4.70

4.70



48

莲花吹填

安生

3.30

3.00



49

大杨吹填

安生

4.00

4.00



50

卓育垸吹填

安昌

4.30

4.00



51

罗洲吹填

安昌

4.70

4.70



52

长享堤吹填

三岔河

5.O0

5.00



53

南堤拐吹填

安昌

3.70

3.70



54

王家湾吹填

官垱

5.30

5.30



55

荆江南堤防守基地安全区

安生

12.00

12.00



56

西水东调

44.81

39.60




57

安昌垸大堤培修

安昌垸

20.70

20.70

包括安生、安昌、安宏3个乡的沿河大堤


58

文化垸大堤培修

文化垸

13.70

13.70

包括官垱、三岔河的沿河所有大堤


59

安丰改水工程

安丰

5.30

2.70



60

安裕改水工程

安裕

5.30

2.50



61

安康改水工程

安康

6.00

3.25



62

下渔口改水工程

下渔口

5.30

2.60



63

陈家嘴改水工程

陈家嘴

5.30

2.70



64

安德改水工程

安德

4.00

2.00



65

大鲸港改水工程

大鲸港

1.70

0.O0



66

黄山改水工程

黄山头

5.30

4.85



67

安全改水工程

安全乡

5.30

4.90



68

安障改水工程

安障

2.50

1.25



69

深柳改水工程

深柳镇

3.70

2.0



70

城关改水工程

城关镇

1.30

O.50



71

安福改水工程

安福

3.30

1.80



72

安凝改水工程

安凝

4.70

3.30



73

焦圻改水工程

焦圻

4.70

3.20



74

安生改水工程

安生

4.70

3.60



75

安昌改水工程

安昌

4.30

3.74



76

安宏改水工程

安宏

4.00

0.0



77

官垱改水工程

官垱

5.30

1.93



78

三岔河改水工程

三岔河

4.30

2.00



79

天福重阳台

安凝

5.30

5.30



80

安全转移路

焦圻

4.70

4.70



81

安全转移路

安福

5.30

5.30



82

安全转移路

安凝

6.O0

6.O0



六、其他建设用地

 

  安乡县其他建设用地主要指特殊用地中的殡葬用地,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要求,规划期内农村地区每个村需要规划0.33-0.66公顷的公益性殡葬用地;根据安乡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调查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规划期内新增其他建设用地90.59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6.50公顷,2011-2020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84.09公顷。

七、建设用地总规模

  综合以上各项预测结果,可知2010年和2020年安乡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达到12797.05公顷和14000公顷,分别较2005年净增加163.75公顷和1366.7公顷。


 

  第三节 耕地供需平衡分析一、耕地需求预测

  耕地需求量预测:在合理确定区域人口规模的基础上,设定区域人均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消费水平,并考虑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根据区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预测耕地需求量。

  根据粮食供需平衡原理,要满足安乡县域的粮食需求,并完成对国家的商品粮输出,以保证粮食安全为目标的耕地需求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粮食单产×粮作比×农作物复种指数


 

     


耕地需求量=


 总人口×人均粮食占有量×(1+粮食商品化率)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1996年以来相关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以上公式中各项参数进行计算,结果表明,2010年和2020年安乡县耕地保有量分别至少达到50274.65公顷和49395.55公顷才能满足需要。


表5-8 安乡县2010年和2020年耕地需求量预测结果

预测年份

2010年

2020年

总人口(万人)

59.08

60.78

粮食占有量(千克/人·年)

524.20

505.03

粮食单产(千克/公顷)

5600

5800

粮作比(%)

55

50

复种指数(%)

220

240

粮食商品化率(%)

10

12

耕地需求量(公顷)

50274.65

49395.55

二、耕地供给能力

  根据《安乡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和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及安乡后备资源大调查等情况,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的新增耕地潜力5941.66公顷,其中:

  ⑴ 土地开发。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22230.80公顷,经过调查这些未利用地开发成耕地的潜力相对较大,根据《安乡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及安乡后备资源调查,全县未利用地的开发成耕地的潜力为1163.45公顷。

  ⑵ 土地整理。①耕地整理潜力。通过耕地整理,可以改小丘为大丘,降低田埂和路渠系数,开发零星分散荒地,增加耕地1751.34 公顷。②村庄整理潜力。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总用地6847.70公顷,乡村总户数111789户,户均占地0.0613公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m2,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m2,使用其它土地不超过180m2。村民今后翻修建房如按户均0.02公顷估算,每户可腾地约0.0413公顷,则全县可腾地4616.89公顷,但从各乡镇调查情况和已整理的典型样区来看,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后形成的相关地类实际新增面积达不到理论值。一是农村宅基地还包括了菜园、晒坪、庭院果木林及道路等;二是随着人口总数的不断增长,则不可避免地存在农户新建住房的可能;三是并非所有的农民住宅在规划期内都要折旧翻新;四是进城定居的农户并非都会拆除原有住房。经调查计算分析,全县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增加耕地2706.22公顷。

  则通过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4457.56公顷。

  ⑶ 土地复垦。全县农村工矿废弃地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其它工矿废弃地等,依据《安乡县土地开发整理(2001-2010年)》及近几年已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来看,经调查计算通过土地复垦可新增320.65公顷的耕地潜力。

三、平衡分析

  通过综合分析耕地数量动态平衡系统与外界作用和系统内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即耕地补充和耕地占用的各要素的对比关系,即可确定耕地可供给规模。

  计算公式为:GN=GO+(GZ+GF+GK)-(GJ+GS+GH)

  式中:GN --规划目标年(N年)耕地面积;

                  GO --规划基期耕地面积;

                  GZ --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

                  GF --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GK --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

                  GJ --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GS --生态退耕面积;

                  GH --灾毁耕地面积;

  2005年安乡县耕地50043.65公顷。根据对安乡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的初步测算,根据目前能预期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情况拟定安乡县在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可新增耕地1596.59公顷(仅占潜力的26.87%),其中耕地整理新增耕地634.3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400.45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203.31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358.21公顷。

  根据前面的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和历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重,规划拟定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将占用耕地2190.69公顷;安乡县属湖区,受自然灾害风险性大,规划期间预留灾毁耕地指标54.00公顷;则规划期内安乡县耕地减少量为2244.69公顷。

  综合以上分析,安乡县2020年耕地需求量为49395.55公顷,耕地供给量也为49395.55公顷;但只要适当增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投资,新增耕地量将会超过1596.59公顷的规模,故安乡县的耕地供给量将会超过49395.55公顷的规模。


  第六章 规划方案


  第一节 确定规划指标与布局的理由与依据

  ⑴规划依据:《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相关部门“十一五”规划、《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安乡县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安乡县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

  ⑵其他依据:本轮规划前期工作的研究结论;安乡的地形地貌、原有的规划布局及今后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发展重点与发展方向;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实现“五个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保护土地(尤其是耕地),实现土地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实现三者的高度统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尤其是占用耕地指标),正确处理好土地供应与土地需求之间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规划方案论证一、 县城规划方案比选

表6-1 安乡县城用地规划方案

类型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总规模

(公顷)

新增量

(公顷)

总规模

(公顷)

新增量

(公顷)

总规模

(公顷)

新增量

(公顷)

面积

2150

1245.93

1890

985.93

1700

795.93

布局

深柳镇、大鲸港、安障、安丰、安裕

深柳镇、大鲸港、安障、县农科所

深柳镇、大鲸港、安障

  方案一:该方案为原始调查方案,虽然体现了部门及各建制镇对城镇用地的现实需求,但该方案主要站在安乡的角度进行城镇及县城规模的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常德市土地利用宏观背景下进行安乡城镇及县城用地规模的合理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常德市市区及其他县(市)城镇用地规模的指标;其次县城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到2005年总体规模只有904.07公顷,规划15年县城规模新增建设用地1245.93公顷(是现状规模的1.38倍),发展速度显然太快,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方案二:该方案来源于《安乡县县城总体规划(2002-2020年)》,属于部门方案,反应了部门的需求,但是该方案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一是该方案的城镇化水平偏大(47%),人均用地指标偏高(105平方米),不符合安乡县城镇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要求;二是该方案的总体布局已不符合县委县政府对县域总体布局的要求;三是该方案站在建设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有站在常德市的角度综合平衡各县(市区)城镇发展情况,挤占了常德市中心城区城镇发展指标。

  方案三:该方案是本轮规划的方案。主要理由如下:一是城镇化水平经过了多种方法的预测,城镇化水平为42%,符合安乡县城镇发展的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二是人均用地指标由2005年的102.49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91.4平方米,符合国家对城镇用地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方针政策;三是县城总体布局与发展方向符合县委县政府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对县城布局的总体要求。

二、 主要规划指标方案比选

  表6-2 主要规划指标的规划方案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新增建设用地

(公顷)

建制镇

(县城)

1364.62

(1245.93)

1078.28

(985.93)

817

(795.93)

农村居民点

276.08

442.74

428.49

交通用地

357.72

366.37

672.56

水利设施用地

838.67

424.90

361.01

独立工矿及其他

28.46

16.13

199.65

其他建设用地

12.91

82.31

90.59

合计

2878.46

2410.73

2569.6

耕地(公顷)

减少量

2104.82

1561.02

2244.69

新增量

2303.57

2685.10

1596.59

净增减量

198.75

1124.08

648.10

总量

49868.95

50794.28

49395.55

  方案一:该方案为原始调查方案,主要站在安乡县的角度进行考虑,在安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随着岳常高速的贯通,安乡将成为湘北地区重要的交通中转站和物流集散中心,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将会得到较快地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量较大。该方案基本符合安乡的县情,但该方案过多地从安乡的县域利益出发,未充分站在常德市的宏观角度全盘考虑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合理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常德市区及全市其他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方案二:该方案来源于规划大纲的初步方案。该方案虽符合国家提出的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要求,也符合耕地的“动态平衡”的要求;但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大调整和2008年国家4万亿拉动内需资金的投资,安乡县委县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与优化,该方案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相对较小,不符合县委县政府在县域经济总体发展战略方面对土地的宏观需求。

  方案三:是安乡本轮规划确定的基本方案,综合了上述两方案的各自优势。主要理由如下:一是立足于常德市的宏观土地利用背景,充分结合安乡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未来的县域区位优势,适当地删减非重点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充分保证重点项目和县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能为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并对各建设用地的地类的新增量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根据最近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及退耕还林政策,本轮规划将不安排退耕还林的指标,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三是根据城镇用地的规划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符合安乡县实际情况。

  第七章 规划指标的落实与分解


  第一节 规划指标的落实

  表7-1 规划主要指标与市级规划主要指标的对比表

指标名称

2010年(公顷)

2020年(公顷)






下达控制

指标

规划指标

下达控制

指标

规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

49056

50274.65

49042

49395.55

基本农田面积

40537

40537

40537

40537

建设用地总规模

13416

12797.05

14000

1400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9193

9106.41

9333

9333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276

2293.92

1579

2599.9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56

356

建设占用农用地

300

300

建设占用耕地

206

206






补充耕地任务量

457

457






  本着严格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本规划较好的落实了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

  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很好地落实了上级规划的指标。

  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总量指标与下达指标不符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级规划下达控制指标时采用的基数为2005年确认数据,而本规划采用的耕地数是经“二调”与上报变更数据转换而来的,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但2020年与2005年的差额(净减少648.10公顷)符合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而2010年与2005年的差额不符合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上级规划指标为净减少634.10公顷,而2006-2010年减少耕地为226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06公顷、灾毁耕地20公顷)、补充耕地为457公顷,则净增加231公顷,这几个指标之间有一定的矛盾。

  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规划总指标与下达总指标不符,但净增量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其总指标不符是由于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时采用的基数为2005年变更调查上报数据,与本规划采用的基数存在较大差距。

  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020年规划指标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而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的下达指标为净增加230.30公顷,而又拟定了重大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整理区规模为62.85公顷,要达到上级下达的净增量指标,则在2006-2010年至少需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11.23公顷;同时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呈净减少的趋势,上级下达指标为规划净减少114.62公顷,基如此2010年的农村居民点也应比2005年的规模呈净减少的趋势。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2020年的总规模符合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而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与下达指标不符的原因是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56公顷)还比下达的净增指标(782.7公顷)少426.7公顷,导致规划指标与下达指标的不符。

  园地指标。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

  林地指标。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

  新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占用农用地、补充耕地等四个方面的指标都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


  第二节 规划指标的分解

  依据全县各乡镇的现实情况、国民经济发展趋势与发展重点、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城镇发展趋势、重大用地项目布局、村庄布局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从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发展与保护、重点与非重点等角度科学地分解本轮县级规划的规划指标。

  同时依据县域经济发展趋势、发展重点与发展方向,并结合相关部门的发展要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与规划修编技术单位把相关规划指标与保护指标科学地分解到了相关部门。

  主要采用多因素综合打分法、项目加和法、动态平衡法等方法进行指标的分解,经过与各乡镇、部门反复协调,最终确定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解方案。

  第八章 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是以基本农田为保护主体,并对区内其他土地实施特殊管制的土地用途管制区。

  安乡是国家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0305.90公顷,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0537.00公顷,比2005年增加231.10公顷。


  第二节 调整与布局要求一、 调整原则

  ㈠、依法依规,规范调整

  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轮规划目标,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严禁随意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㈡、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

  ㈢、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严格按照上文的“划区要求”明确可以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

二、布局要求

  ㈠、调入的基本农田

  ①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当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②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的优质耕地等,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③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㈡、调出的基本农田

  ①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②因损毁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③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

  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应当调出。

  ⑤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保护与建设

  安乡属于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基本农田的保护显得特别重要,为此拟采用以下措施进行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管理。

一、保护制度与机制建设

  ㈠、进一步落实相关土地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在现有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审核和补划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具体应做到:全面完成“县-乡-村-组-农户”五级基本农田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规划用途进行用地审批和安排各项用地;对建设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补划基本农田。

  ㈡、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安乡县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

  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

  第一,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奖励基金,每年从基金中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补贴因保护基本农田而丧失的机会成本,从而激发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第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激励,农民是基本农田的直接管理者和经营者,通过适当的方式激励他们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是有效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

  第三,加强对责任者的激励,乡(镇)长为本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负总责。对乡、村、组三级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较好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由政府在年终考核评优等方面对第一责任人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

二、保护与建设措施

  ㈠、行政措施

  ⑴加强统一领导,推行管理目标责任制

  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常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县、乡镇国土资源部门应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具体工作。

  ⑵强化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规范管理,确保新增耕地质量

  严格按照耕地整理项目管理的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对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并据此进行工程招投标、监理和竣工验收,提高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质量。

  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奠定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群众基础

  深入广泛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重要性,增进群众对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工程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民主形式,监督保护与建设方案的落实。

  ㈡、政策措施

  县政府应尽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构建安乡县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树立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典范的战略高度出发,尽快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㈢、经济措施

  ⑴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耕地整理融资体系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包括新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农土资金)是目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主要资金渠道,应优先对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耕地整理项目的投入。另外,要广泛争取水利、交通、环保、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对示范区建设的投资。

  ⑵严格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对上年度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建设质量未达到有关要求的,不再安排下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对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并延误项目建设进度的人,要严加查处,依章惩罚。

  ⑶建立基本农田整理“专款专用”帐户

  建立健全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财务专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挪作它用。

  ㈣、技术措施

  ⑴建立基本农田动态保护预警体系,完善动态监测技术

  运用遥感动态监测技术对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以便能随时了解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域范围内的基本情况,保证保护与建设的顺利实施。

  ⑵引进、创新方法与技术

  引进、示范、推广现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引进和采用其他省市乃至国外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降低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成本,提高效率,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综合效益。


 

  第十章 规划其他技术问题的说明


  第一节 基础数据来源与可靠性一、来源

  ⑴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2005年确认数据重新转换成规划基数而得来的;同时耕地采用安乡县2008年耕地上报数减2005年上报数所得的差额,用“二调”验收后的耕地数减上面的差额即得本规划的耕地基数。

  ⑵在确定县城规模时,把已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部分深柳镇、大鲸港镇、安障乡的用地转换成城镇用地,不仅深柳镇、大鲸港镇有“建制镇”用地地类,而且导致了安障乡也存在“建制镇”用地地类。

  ⑶国民经济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规划数据来源于根据科学的预测方法得出的前期工作结论和国家的宏观战略需求等方面。

二、可靠性分析

  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利用了三部分的基础数据:一是通过《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二调”验收的数据库得出的数据。这些数据都已经过了详细的调查、更新,进行了严格的核准与验收。二是统计年鉴的数据。这是国家法定可使用的数据。三是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主要是交通、水利、农业、建设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这些部门已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对部门发展的要求,已编制出2010年、2020年的发展规划,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已纳入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计划之中。这三部分数据都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因而本次规划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具有可靠性、科学性。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一、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的说明

  一是由于人们对土地资源重视不够,保护意识不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建设用地占地量大,不注重节约用地;农村居民点及其他各项非农建设实际占用耕地超过规划指标;企业在建设上也不考虑节约用地。二是在土地利用结构上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现象。在农业内部结构上,粮食种植比例过大,经济作物种植比例较小,农用地经济效益较低,这不仅挤占了其他各业用地,使土地资源没能按照最适宜的用途合理开发利用,影响了农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三是重用轻养,利用与保护脱节。过去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建设的思想,部分使用者存在掠夺性经营的短期行为,造成土地资源破坏和退化现象。同时土地肥力逐年下降的趋势也日益凸显。四是土地开发利用上缺乏统一管理。往往各职能部门片面强调本部门的理由,保护本部门的利益,因此在土地管理和利用上,相关部门缺乏统一认识,统一规划,未能形成统一的步调,亟待加强统一管理。

二、土地利用潜力的说明

  安乡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主要指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潜力。在实地踏勘,查清各类可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的基础上,根据《湖南省市州、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技术要点》(湘国土资办发[2002]90号)确定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的潜力,根据测算安乡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5941.66公顷,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4457.56公顷(其中耕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1751.3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2706.22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潜力320.65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1163.45公顷。


  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一、调整与布局依据

  1、规划依据。《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乡相关部门“十一五”规划;

  2、其他依据。安乡县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布局要求;安乡未来15年内土地利用发展的趋势、发展重点及发展方向等。

二、调整与布局方法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采用综合平衡法。即在土地供需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编制原则、规划目标、有关产业政策及用地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各类用地的数量和布局。

  调整的次序:①优先安排农用地;②农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林地;③非农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城镇、旅游设施用地、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其它建设用地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安排;④各类用地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⑤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尽量占用劣地,特别应控制占用耕地及林地。

三、调整与布局要求

㈠、耕地

  依据水肥条件、农田基础设施情况,最大限度地集中连片调整;规划需要占用的耕地区域不再在该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新增的耕地将列入耕地区域。

㈡、园地、林地

  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调整的时候尽可能的利用荒坡、荒滩、荒水面,原则上不占用优质耕地。已经在优质耕地上发展起来的园地宜退园还耕,逐步调整;林地的调整依据实际的生态状况确定。

㈢、城镇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环境条件来确定。在城镇发展的过程中协调好新区和老区的共同发展,使之融为一体;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的情况,考虑地势、地基承载力、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等;尽量少占农田和菜地;注意保护文物古迹与矿藏,建设的过程中要避开有价值的历史文物古迹和已探明有开采价值的矿藏的分布地区;对于城镇的主要建设项目重点满足,其他次要项目协调考虑。

㈣、农村居民点用地

  依据现有的村镇居民点体系,在村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条件。村镇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根据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占地的数量和质量、现有的建筑和工程设施的拆迁及利用、交通运输条件、建设投资和经营费用、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经过比较,择优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宜选在生产作业区附近,并充分利用原有用地挖潜,同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协调;村镇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尽可能与现状或规划的对外交通相结合,同时尽可能的避免公路对村镇的穿插和干扰;村镇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要考虑安全和卫生条件,注意避开易受自然灾害地段,避开产生污染的工业企业的下游和下风向,保证有数量充足、质量好的水源。

㈤、交通用地

  坚持符合节约和合理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减少耕地占用数量,用地标准不突破国家规定,不搭车建设非必要的附属设施;交通设施布局要与生产力布局、城镇体系布局及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布局相协调;充分考虑不同交通的用地特点,在各种交通设施布局之间相互协调,防止重复建设。

㈥、水利用地

  坚持节约和合理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减少用地规模和占用耕地的数量,用地的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充分考虑各类水利设施的用地特点,协调水利设施建设布局和区域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水土资源平衡。

㈦、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坚持符合节约和合理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控制用地规模和占用耕地的数量;独立工矿用地尽量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原则上独立工矿项目用地应纳入工业园,只有不够入园标准的相关独立工矿可另行选址;能源、化工、钢铁等生产仓储用地及其他危险性用地,应当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


  第四节 土地利用分区一、分区依据

  1、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及法律、法规对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原则的规定;

  2、规划依据。《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相关部门“十一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

  3、县域内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及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本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和规划布局要求;

  4、本轮规划的前期工作研究结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针对安乡县土地用途管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改革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

  5、切实保护耕地是按照国家的强制性要求,从大局出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耕地保护体现的主要是以公益性目标为主的社会效益,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持系统。

  6、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国情提出的迫切要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城乡人民共同承担保护耕地这一生命线的重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利用,有利于生产的空间布局,有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7、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着土地利用的方向、方式、深度和广度,这就使土地利用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因此,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因地适宜的考虑土地利用,寻求符合实际的分区方案。

  8、 土地利用分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控制,尤其是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土地的利用控制主要包括土地的数量控制、土地用途空间定位的控制和土地在不同时段间的控制。要达到控制的目的,分区的可操作性十分重要,没有可操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将无法得到实施。

二、分区原则

  1、同一用途区内,主导用途、土地保护、限制条件及管理措施的一致性;

  2、用途区的划分要与“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保障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涉及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其土地空间上得到落实;

  3、用途区的划分必须保障土地利用各项目标得以落实的原则;

  4、尽量不打破权属界线的原则。

三、分区方法与步骤

  土地用途分区采用图件叠加与用地分区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安乡县土地资源现状、土地规划的基本用途及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的控制目标,将安乡县土地分为6个用途区。用途区划分的基本步骤为:

㈠、收集资料

  主要有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坡耕地调查评价报告、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工矿建设等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的图件及资料。

㈡、拟定土地用途分区方案

  主要确定分区的原则、类型、各用途区的最小上图面积标准、质量标准和区位标准。

㈢、编制分区草案

  以现状图为底图,依据上级规划的土地功能分区、重点建设安排、本县规划目标、用地布局,参照已有的相关规划和区划,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划定方法、最小上图面积等要求,尽可能利用明显的线形地物或河川、山脊等人工、自然地物界线,兼顾行政管理界限,绘制分区草图,量算和统计分区面积。

㈣、征求意见

  将分区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对有争议的,进行协调。

㈤、划定土地用途区

  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分区界线,进行数据、图件整理。


  第五节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的理由与依据

  1、规划依据。《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关部门规划等。

  2、本轮规划前期工作研究的结论。

  3、建设项目用地的安排应有利于协调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经济发展的直接表现就是建设项目用地的增多,而建设项目用地的增多必然对耕地保护带来压力。基于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重要地位,需要协调好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

  4、建设项目用地的安排应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协调。国家为保护耕地,限制地区盲目发展,对建设用地进行指标控制。因而必须在有限的指标下,结合各部门的发展规划,根据紧急程度和用途大小,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矛盾。争取在有限的指标下使得全县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发展。


  第六节 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一、用地安排理由与依据

  农村居民点包括中心居民点、基层居民点,根据安乡县实际情况,把规划期内集中建房大于60户的农村居民点称为中心居民点;把规划期内集中建房小于60户的农村居民点称为基层居民点。

㈠、政策、文件依据

  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和小康村建设的相关文件、国家关于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文件等。

㈡、规划依据

  《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常德市及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步设想、《常德市城乡一体化规划(2004-2020年)》、《安乡县城镇体系总体规划》等。

㈢、其他依据

  国家关于村级国土综合整治的初步设想、安乡县关于农村居民点建设的初步设想、安乡县农村居民点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等。

二、选址原则

  农村居民点中的中心居民点、基层居民点作为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较为齐全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乡村人口聚集小区,要形成合理的规模,有利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配套,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要遵循以下选址原则:

㈠、要坚持区位优势好的原则

  新建的中心居民点和基层居民点的区位条件要较好,区际交通便捷,并具备良好的用地、供水、环境等自然条件。

㈡、要坚持辐射力强的原则

  在经济流向、交通联系、社会联系、历史沿承、服务范围上具有一定的联系,体现较强的辐射力。

㈢、要坚持可行性原则

  在中心及基层居民点建设中要区别不同地域、不同村庄,不同的经济条件,分类指导,设计的建设规划要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的发展目标要量力而行,实施措施不但要具体,而且要可行。

㈣、要坚持自愿性原则

  国家明文规定:“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见民意支持是中心及基层居民点建设规划实施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建设中要坚持尊重广大村民意愿的原则,不搞强迫性的形象工程建设,不搞不顾当地实际情况搞一刀切的做法,要通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来吸引农民自愿迁入。

㈤、要坚持渐进性原则

  在建设中要遵循渐进性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化规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建设要有连续性,不能一届政府搞一套。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先迁移,没有条件的应允许其暂缓迁移。

㈥、要坚持特色性原则

  要根据中心及基层居民点所在区域的特色来进行规划与建设,在建设中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利用文物古迹、民俗风情和浓厚的地方特色来体现特色;在进行规划设计时,要注重突出建筑的特点,把中心及基层居民点建设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文明村庄。

㈦、要坚持发展性原则

  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搞好新农村建设。中心及基层居民点建设既包含其产业结构的合理升级,也包含其道路能源、给排水、通讯、环保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配套与完善,还包括中心及基层居民点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卫生、公用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只有建设好以上的基础设施,才能使中心及基层居民点的聚集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


  第七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一、项目选址原则

  1、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测算结果为基础,注重生态环境的影响;

  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对象;

  3、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耕地整理:面积66.7公顷以上,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农村居民点整理:在同村内农村居民点面积合计1公顷以上,相对集中连片;

  4、具有较好的资源及基础设施条件。

二、项目确定方法与步骤

  1、申报项目:由乡(镇)国土所依据上述原则,进行项目申报,并将项目区界线落实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2、筛选项目:遵循“先易后难、先优后劣”的原则。将规模较大、基础设施好、土地自然条件好的项目优先挑选出来,再逐步过渡。这样层层筛选,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初步方案;

  3、现场踏勘:由规划修编技术人员与乡(镇)国土所规划参编人员一道,对筛选保留的项目逐一踏勘,确定项目区界线,实地进一步筛选项目,修订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初步方案;

  4、确定方案: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初步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方案。


  第八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土地生态保护用地分区

  安乡县生态保护用地包括4类:一是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二是水源保护区(松滋河、藕池河、虎度河);三是湿地保护区(珊珀湖、芦苇场);四是其他保护区(水库水面、湖泊水面、坑塘水面、农业休闲用地等)。

二、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依据

  1、规划依据。《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相关部门“十一五”规划等;

  2、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的安排需顾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方面的统一、协调发展;

  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需要最大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

  4、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的安排是国家政策方针的要求,国家制订了相关规划来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的安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

  第十一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可行性分析一、基础资料和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

  本轮规划采取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以及分析、评价、预测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都是经过详尽的调查、核对,并由国家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确认了的权威资料、数据。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为规划方案的可行性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规划方法具有科学性

  安乡县本轮规划修编的理论依据是土地规划学的基础理论,包括土地区位论、持续利用论、生态经济论、人地协调论和系统工程论等理论;而上轮规划编制时,这些理论与方法还停留在概念上,没有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基于此在编制《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时,充分结合安乡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方法、新理论、新技术的应用,把上述土地规划学的基础理论实实在在的运用到安乡的规划修编过程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充分的部门协调和公众参与,使规划方案具有现实性

  一是部门衔接很充分。通过部门的协调,充分领会了上级部门的规划意图和下级部门的用地需求、用地布局和土地保护方案;同时规划方案出来后,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的意见,并从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发展与保护等科学的角度协调了相关部门的土地需求与土地供应,因而最终形成的规划方案不仅协调了部门之间的用地需求矛盾,也有利于土地资源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的力度。乡镇调研时,对乡镇重大用地项目、城镇发展趋势与方向、农村居民点(尤其是中心居民点)的布局、基本农田的布局等方面广泛地征求了乡镇、村组相关领导和部分群众的意见,摸清了乡镇的规划需求、村民集中建房的区域,并及时向乡镇、村组反馈各乡镇的规划方案;设立了规划热线,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热线,随时征求公众对规划修编的意见,办公室把意见整理后反馈给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修编技术单位。公众的积极参与使规划方案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充分体现了部门、社会、群众的合理需求,具有现实性。

四、规划保障措施切合安乡实际

  针对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乡县土地利用现状、本轮规划实施时将要遇到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2005年安乡县城绿化率为31.00%,人均公共绿地5.40平方米;根据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城市人均绿色空间用地应不低于15平方米/人,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0.00%以上;而安乡县城在本轮规划期内已被确定为小城市,县城建设人居环境方面的相关指标也要达到上述要求。为此在规划期内将在工业区与生活区设立绿化隔离带、在重要水体周围设立绿化缓冲带;县城也将采用组团式发展形式,河西(主要在大鲸港镇)以发展工业为主、河东(主要在深柳镇)属政治、文化、商业、生活中心,河东与河西用安乡大桥相连,在县城的建设中将会保留内部的原有绿地及相关水体,也将在县城内设立生态保护区,通过规划的实施完全能达到人居环境的相关环境指标要求。规划期内新增的建设用地区全部处于生态环境的适宜建设区。

  2、规划把珊珀湖及周遍的精养鱼池作为湿地保护起来,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在土地用途分区中设立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主要保护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重要河流、湿地等,将有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规划期内将适当增加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由于安乡已被确定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在“十一五”期内国家将投资1.80亿元用于1.3333万公顷耕地(主要是基本农田)的整理,通过整理不仅将能提高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生态安全,有利于土地利用的生态建设、更有利于“生态安乡”建设目标的实现。

  本轮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安乡的生态系统特点、尤其是土地生态系统的特点,在土地利用程度、结构调整与布局、用途分区等方面,尽量避免和降低规划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并且将通过相关措施变负面影响为积极的有利的影响,将有利于土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


  第三节 规划实施条件分析

  1、国家的相关政策、方针将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指导和依据。

  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等。

  3、安乡县国土部门的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在人才的储备、资金、技术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能为规划的实施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先进的设备及丰富的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基础。

  4、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农民的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能较好地配合国土管理部门对规划的实施。

  5、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迫使政府把土地管理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的重视是规划实施的关键;同时安乡县委、县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已把土地保护列为县、乡(镇)两级政府领导的考核目标,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规划的实施。

  6、部门配合密切,能为规划的实施提供先决条件。一是与下级部门的配合,为科学编制规划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将为规划的执行消除部门之间的矛盾;二是同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取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有利于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章 规划主要成果


  第一节 主要成果一、文字成果

㈠、规划文本与说明

  1、《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6-2020年)》

  2、《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2006-2020年)》

㈡、专题研究成果

  1、《安乡县城镇规模与布局研究》

  2、《安乡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安乡县农村居民点布局研究》

  4、《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

  5、《安乡县人口与土地需求预测研究》

  6、《安乡县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7、《安乡县专题研究综合报告》

二、图件成果

㈠、规划附图

  规划附图采用国家通用的MAPGIS软件进行制作,《规划文本》主要制作了以下图件:

  1、《安乡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3、《安乡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4、《安乡县县城规模控制与布局规划图(2006-2020年)》

  5、安乡县其他建制镇规模控制与布局规划图(2006-2020年)

  6、安乡县农村居民点规模控制与布局规划图(2006-2020年)

  7、安乡县重点建设项目规模控制与布局规划图(2006-2020年)

  8、安乡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规划图(2006-2020年)

㈡、规划图集(A3)

  规划图集主要包括:

  1、安乡县区位图(2005年)

  2、安乡县行政区划图(2005年)

  3、安乡县人口密度图(2005年)

  4、安乡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5、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6、安乡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7、安乡县县城规模控制与布局规划图(2006-2020年)

  8、安乡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示意图(2006-2020年)

  9、安乡县交通项目规划图(2006-2020年)

  10、安乡县水利项目规划图(2006-2020年)

  11、安乡县土地利用分区图(2006-2020年)

  12、安乡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

  13、安乡县土地生态保护用地布局示意图(2006-2020年)

  14、安乡县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示意图(2006-2020年)

  15、安乡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布局示意图(2006-2020年)


  第二节 规划成果的说明一、规划图件的说明

  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运用MAPGIS软件采用图件叠加与用地分区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加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素成图,比例尺为1:10万。内容主要包括主要交通线路、水利设施、城镇、中心居民点、基层居民点、独立工矿及其它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用途区的规模与布局等。

二、规划数据集的说明

  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集:由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各类用地平衡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规划表、耕地保有量目标分解规划表、基本农田目标分解规划表、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解规划表、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规划表、交通水利用地指标分解规划表、土地利用分区规划表、重点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规划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规划表、生态保护用地规划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划表等表格组成。主要反映2006-2020年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变化的原因及过程,编制这些基础表格是编制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方案的必经步骤。



目录

第一章 规划修编必要性    2

第一节规划背景  2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9

第二章 规划简要工作过程  12

第一节前期工作阶段 12

第二节规划大纲编制阶段 14

第三节规划编制与审查阶段  15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的说明   17

第一节耕地保护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17

第二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需要 17

第三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7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需要   18

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的说明   19

第一节战略思路与战略重点  19

第二节目标定位的理由与依据    21

第五章 土地需求量预测    22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预测    22

第二节建设用地预测 26

第三节 耕地供需平衡分析  37

第六章 规划方案   41

第一节 确定规划指标与布局的理由与依据  41

第二节 规划方案论证  41

第七章 规划指标的落实与分解 45

第一节 规划指标的落实    45

第二节 规划指标的分解    47

第八章 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48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48

第二节 调整与布局要求    48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保护与建设    49

第九章 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4

第一节 规划的衔接 54

第二节 规划的协调 54

第十章 规划其他技术问题的说明   58

第一节 基础数据来源与可靠性 58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59

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   60

第四节 土地利用分区  63

第五节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的理由与依据    66

第六节 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66

第七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 69

第八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70

第十一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与环境影响评价  72

第一节 规划可行性分析    72

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73

第三节 规划实施条件分析  74

第十二章 规划主要成果    76

第一节 主要成果   76

第二节 规划成果的说明    78